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稳定, 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按照山东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稳定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全校校舍、消防、食品、实验室、人防、物防、技防及大型集会和网络安全开展一次安全检查。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1、各部门、各单位以自查为主,形成自查报告。
2、学校将于3月31日前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抽查。
二、工作要求
1、根据检查内容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消除,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请各部门、各单位于3月25日17:00前将自查报告的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保卫处政报户籍管理科(办公楼A1007房间,联系电话:6715809,QQ号:184681228)。
校安全生产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