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按照泰安市“创城”要求及我校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校内车辆停放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车辆应按照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禁止随意停车,严禁在道路上乱停乱放,所有车辆严禁停放到消防通道。(校本部在各单体楼周边设置有停车位,同时在主大门两侧建有标准停车场;南校区在综合楼东侧、图书馆东门两侧及餐厅东侧设置有停车位。)
2、车辆禁停区域:行政楼西门前、成教楼门前、望岳广场周边、理工楼北侧小广场、校区主干道没有划停车位的区域。
3、安全管理处及南校区管理办公室将集中开展校内道路交通和车辆停放的巡查,处置违规行车、停车行为。
4、对违规停放车辆的处理措施
(1)一次违规停放者,对车辆发放《违章停车通知书》并记录。
(2)二次违规停放者,将车辆违章信息通报给所属单位,责成相关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通报。
(3)三次(含)以上违规停放或拒不服从管理者,将依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与一定时间内不允许入校的处罚。
(4)车辆违规停放记录(含各部门办理业务联系的车辆)作为所在单位文明、安全稳定评选考核依据之一。
(5)对于校外车辆,发现两次违规停放,将谢绝进入校园。
以上事项和规定,请各单位认真传达和广泛宣传,使本单位教职员工和业务联系单位的车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交通秩序和校园环境。
安全管理处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