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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必注意!深夜通报:1死11伤

来源:合肥发布、广州日报等 发布者: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4-04-08 浏览次数:10


昨日,网传一段视频称,安徽肥东撮镇一补习班起火,现场有多名学生爬窗逃生。

4月7日晚,“合肥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火情通报:


4月7日18时09分,接群众报警,肥东县撮镇中心街一民房一楼楼道杂物间起火。接警后,消防、公安、120等部门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现场明火迅速被扑灭。


经初步查明,着火物为一楼楼道杂物。造成1人死亡,11人受伤,正在医院留观和救治,暂无生命危险。


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房主及相关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肥东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4月7日


消防部门已多次发布提醒,
楼道内勿堆放杂物,
堵塞生命通道。

容易引发火灾

楼道堆放杂物,像木质类、棉织类、纸质类等物品,存放时间越久,稍遇见明火极易引起火灾;楼层停放电瓶车、随地乱扔烟头等行为都很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影响疏散逃生

楼道堆放杂物造成通道的堵塞,如遇到火灾发生,会严重影响疏散逃生。

影响火灾扑救

杂物堆积在楼道容易造成通道堵塞,遇到火灾警情发生,会严重阻碍到消防救援人员的扑救工作。


在楼道堆放杂物、充电等
不仅阻碍逃生
还会加剧火灾危险
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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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车通道
平时看似不起眼
但在火灾发生时
它们就是被困者逃生的希望
是守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

来源:合肥发布、广州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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