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校内机动车管理,顺利启动校园智能停车收费系统,决定开展校内机动车信息登记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
2月16日至2月21日
二、统计范围
全校在职教职工、外聘人员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集中、统一填写《教职工机动车辆统计表》(附件1)《外聘人员机动车辆统计表》(附件2)后,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后,于2月21日下午5:00前将车辆信息表纸质版报送至安全管理处警务室,电子版发送至tyjws6715111@163.com;
2.本次登记工作坚持“一人一车”原则,每位教职工仅限上报一台私用车辆(私用车辆所有人信息需为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且车辆仅限教职工本人使用;
3.根据学校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在校学生、其他校外人员暂不在统计范围之内,未登记车辆需经审核后进入校园;
4.因更换系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安全管理处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