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措施,有效防范校园各类安全事故,营造管理有序、防控有力、安全稳定的平安校园,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扎实做好学校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安函〔2024〕(17号)文件要求,从即日起各单位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各单位“四无”自建房等相关情况,如实填写《泰山学院自建房安全隐患自查表》,于4月26日下午4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nquan6715110@163.com,纸质盖章签字版提交A111房间。
附:泰山学院自建房安全隐患自查表